国家拟禁:第三方平台禁止网售药品
今日港股互联网医疗股集体暴跌,2022年6月22日,港股市场上,互联网医疗股大跌,截至发稿,阿里健康大跌逾16%,京东健康跌逾17%,平安好医生跌逾7%,究竟发生了什么?
日前,国家药监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根据条例第八十三条,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未经备案不得提供药品网络销售相关服务。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药品网络销售质量管理体系,设置专门机构,并配备药学技术人员等相关专业人员,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管理、配送管理等制度。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资质进行审查,对发布的药品信息进行检查,对交易行为进行管理,并保存药品展示和交易管理信息。发现药品交易行为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主动制止,涉及药品质量安全的重大问题的,应当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其中,“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一条被坊间解读为拟禁止第三方平台直接参与网络售药。据悉,根据机构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网上药店市场药品销售额达368亿元,同比增长51.49%。对此,有分析人士表示,随着消费者购药习惯的变化,目前加强对医药电商第三方平台的监管已经成了大势所趋。
《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自营和第三方平台的界限,要求现在的电商平台要么纯粹进行自营药品销售业务,要么纯粹做一个第三方平台。不能又当选手,又做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