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施行座谈会举行,新修订的《条例》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分为总则、村庄规划管理、村庄建设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共6章32条。会议指出,《条例》的修订颁布实施,是文山州在村庄规划建设管理领域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的最新成果,是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的重要制度保障。会议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实施的重大意义,把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职能职责,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以《条例》修订实施为契机,加大宣传和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把《条例》规定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努力把我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推向更高水平。
刘扬、刘䶮出席座谈会。
(杨月波 张军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