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2023年5月25日至7月13日,十四届县委第七轮第四巡察组对县委编办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8月1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委编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2023年8月1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召开巡察反馈会向我办反馈了巡察意见,8月11日,县委编办组织召开班子扩大会及时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领导机构、整改方案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筹备等工作事项进行了研究和安排部署。会后及时成立了以县委编办主任任组长、两名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县委编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8月16日,印发了《中共麻栗坡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十四届县委第七轮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措施要求。9月8日,县委编办领导班子召开了十四届县委第七轮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了巡察反馈问题,会上,领导班子对照反馈问题深入查摆、剖析问题根源,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找准问题,明确整改方向,为抓好整改奠定基础。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及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整改方案、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逐条逐项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15个,集中整改期间已完成整改14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拟将县军粮供应站、县水利工程综合服务管理站2个单位不再纳入事业单位管理工作,需待结合机构改革一并实施)。整改期间,完善制度3项,谈话提醒1人。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进一步提高对学习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学习促提升、学习促发展”的系统全面学习理念,真正把学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由办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全职会等载体,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全国、全省和全州编办重要会议精神作为单位重要学习内容,常态化组织开展学习,做到及时学、跟进学、系统学,确保中央和省、州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到位。
2.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第一议题”与班子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有机融合,规范化、常态化、全覆盖开展理论学习。学习中,坚持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内重要法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每一次班子会的“第一议题”学习,通过学习不断提升党员干部运用新理论、新知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做到学思践悟、学以致用。
3.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把理论学习同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结合起来,同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水平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立足全县改革发展大局思考问题、谋划工作,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真正把学习的成果运用到谋划工作、解决问题、推动落实上来。
4.把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州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融入机构编制工作的目标定位和思路举措中,紧跟改革要求,主动思考谋划、提前统筹布局,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创造性地开展机构编制工作。成立麻栗坡县群团机构“联盟”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麻栗坡县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组建“群团机构联盟”实施方案》,设立了麻栗坡县“群团机构联盟”委员会办公室,并调整4名工作人员到委员会办公室办公,保障群团机构“联盟”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5.行文撤销麻栗坡县珠宝玉石检验检测所(麻栗坡县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其所承担的职能职责划转由麻栗坡县检验检测所承担。加大对“小散弱”事业单位的优化整合力度,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撤销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按照“举一反三”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覆盖清理排查整治,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6.在教育、卫生系统积极探索实行事业编制总量管理、使用报备制度,通过实行编制统筹使用报备制,使部门能结合工作实际更合理地利用编制资源,进一步盘活现有编制资源,更好发挥编制效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州委编办下达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额度,经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分配教育、卫生系统编外聘用人员额度,分别由教育、卫生系统结合实际分配到各校点和各医疗卫生机构,用于缓解因事业编制不足造成的人员供需矛盾问题。
7.持续落实好编制使用通知单制度,确保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常规招聘、紧缺人才引进、人员调流动等都在空编范围内进行,严防新的超编现象产生。对于目前人员超编部门,通过机构改革、组织调整、自然减员等方式逐步消化超编人员。按年度消化超编目标任务要求,完成2023年度消化行政编制局部超编、政法专项编制局部超编、事业编制局部超编任务。机关工勤编制实行“退一收一”,逐年减少消化。积极与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沟通协调,配合组织人社部门做好乡镇人员招录工作,为乡(镇)队伍充实力量,全县11个乡(镇)行政空编率均控制在10%以内。
8.严格落实机构编制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办理机构编制业务、准确答疑领导职数设置的相关咨询。依托机构编制管理实名制系统信息平台,以机构编制文件为依据,对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领导职数核定进行再清理,建立完善覆盖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领导职数的管理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按要求不再将社团性质的法学会纳入群团机构事业单位进行管理,按规格核定县计生协会兼职领导职数。
9.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编外人员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编外人员管理,积极与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各部门编外人员基本情况、经费来源和经费支出情况、用工方式等进行摸底统计,全面掌握编外聘用人员工资薪酬来源和数额,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奠定基础。
(二)关于落实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0.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办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和机构编制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传导、逐级落实。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季度讲授一堂党课,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确保党员党性强、作风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办主要领导负总责,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派单要求,根据责任分工,明确办领导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坚持每季度与分管股室共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督促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并适时开展廉政谈话,强化教育提醒,切实做到责任到人、任务落实。
(三)关于落实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2.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做到“三重一大”事项会前报备、集体研究决策和末位表态,坚决执行党的纪律,遵守党的原则,接受集体约束,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
13.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召开组织生活会切实做好会前准备工作,按照“四必谈”要求,一对一、面对面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切实把思想谈通、把问题谈透、把意见谈好,党员检视剖析材料、批评意见清单等组织生活会材料由办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杜绝批评意见轻描淡写、辣味不足及内容雷同重复等问题,为高质量召开组织生活会打好基础。
14.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县相关规定,不断强化党风廉政教育,按时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筑牢思想防线。严格执行《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单位内部请销假及考勤管理制度,办领导班子带头示范,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综合股具体负责做好干部职工出勤情况抽查和请销假事项的登记和统计,将考勤统计情况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和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切实加强日常管理,杜绝迟到、早退、旷工现象,不断强化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树立机构编制部门良好形象。
(四)关于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5.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加强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力度。一是建立超编消化台账,严格执行“全省机构编制督查整改‘两月一调度’情况统计表”报告制度,每2个月向州委编办报送1次整改台账和工作落实情况,按要求开展好机关事业单位超编消化工作,机关工勤编制实行“退一收一”,逐年减少消化。二是严格落实机构编制政策规定,适时更新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台账、领导职数台账,准确掌握全县各级各部门超空编情况。持续落实好编制使用通知单制度,确保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常规招聘、紧缺人才引进、人员调流动等在空编范围内进行,严防新的超编现象产生。三是配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开展好招录(聘)工作,将招录(聘)计划向乡(镇)一线倾斜,为乡(镇)队伍补充力量。四是清理规范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依托机构编制管理实名制系统信息平台,以机构编制文件为依据,对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领导职数核定进行再清理,建立完善覆盖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领导职数的管理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按要求不再将社团性质的法学会纳入群团机构事业单位进行管理,按规格核定县计生协会领导职数。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县委编办将坚持深入学习领会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把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十四五”实施作为履职方向和重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履职尽责。
(一)提高思想认识,紧盯学习常抓不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二)持续推进整改,确保所有问题真改实改。结合工作实际,针对1个基本完成整改事项,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坚持把整改工作和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到整改到位、促进工作。
(三)强化成果运用,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按照要求做好党内通报、社会公开等后续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圆满完成。建立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注重长期坚持,注重巡察成果持续巩固,定期不定期开展“回头看”,举一反三查漏洞,对标巡察反馈问题开展自检自查,持续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避免问题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县委编办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6-6629558;联系地址: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坡县城区河滨路37号公务大楼905室;电子邮箱:mlpxwbb@163.com。
中共麻栗坡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