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工作部署,2024年6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委统战部(含县民族宗教局)反馈巡察情况。反馈会前,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邵廷洪向县委统战部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有关情况。反馈会上,邵廷洪向县委统战部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阮恩登同志传达了县委书记冯锐在专题听取十四届县委第十轮常规巡察工作情况汇报会上的主持讲话精神,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罗文帅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
邵廷洪在反馈时指出,本轮巡察县委统战部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以巡视巡察整改成效巩固全面从严治党成果、推进政治建设、构筑党内良好政治生态不到位。整改责任抓得不紧、落得不实,上级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整改成果运用不够持续长效,部分问题改了又犯。二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意识不够强,学懂弄通做实有差距。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扎实,深学理论,精学业务有差距。三是聚焦主责主业不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有差距。促进“两个健康”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够主动,培养和推荐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有短板,履行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不到位,贯彻落实民族工作要求“中梗阻”,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工作“领头雁”作用发挥不明显,项目统筹谋划、监督管理不到位。四是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彻底。指导服务乏力,统战阵地重建轻管;保密工作重形式,轻实效;主体责任派单照搬照抄,结合实际不够。五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落实新时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责任有差距。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违规公务接待禁而不绝,差旅费报销规定执行不严格,财务支出报账要素不齐全的情况时有发生;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不深入;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制度建设不扎实,主动接受纪检监督意识不强。
邵廷洪对巡察整改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统领能力。建立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实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战工作、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的基调抓全面从严治党,旗帜鲜明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三是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拓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强化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统战工作水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各项工作。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按照“四个融入”要求,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做到真改实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推进高质量发展。
阮恩登强调,县委统战部要高度重视,严肃抓好整改: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本着真认账、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坚决抓实整改工作。二是要正视存在问题,全面抓好巡察整改。要深学细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全面把握巡察整改总体要求,班子成员必须保持政治清醒,提高政治敏锐性,增强整改的责任感、紧迫感,主动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对标对表抓实整改,确保本次巡察发现问题“清零见底”。三是要持续深化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推动全面工作。要坚持把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提升巡察整改质效,通过巡察整改,更加自觉运用政治思维研判形势、思考问题、推动工作。
罗文帅表示,将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全盘认领反馈意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此次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确保此次整改取得扎实成效。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抓好整改落实。深刻反思、举一反三,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通过分类汇总、细究根源、跟踪督办,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扎实做好巡察整改“下半篇文章”。三是联系工作实际,全面转化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服务中心工作、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统战民宗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抓手,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严明纪律、改进作风,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推动统战民宗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来,为推动麻栗坡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汇聚磅礴统战力量。
县委第一巡察组有关人员,县委统战部(含县民族宗教局)班子成员,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协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出席会议;县委统战部(含县民族宗教局)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