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主汛期以来,富宁县降雨量相比往年有所增多,为防范和妥善应对汛期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富宁县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做到早安排、早部署,防患于未然,采取“四举措”全力守护汛期生态环境安全。
重部署,健全体系扛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切实扛牢防汛责任,及时调整充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并修订完善《富宁县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富宁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预案,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加强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统筹、协调和应急联动能力,不断夯实基层防御责任体系,切实提高防汛减灾工作的精准度。
细排查,防患未然避风险。及时制发《富宁县生态环境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统筹生态环境、工信、应急、水务等多部门共同组建排查队伍,深入矿山尾矿库、污水处理厂、危险化学品企业、垃圾填埋场等环境敏感点位,指导企业防范汛期环境风险,指出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对立行立改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对短时间内难以整改的,制定可行有效的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截至目前,抽查排查企业36家,整治环境问题34个,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份。
备物资,未雨绸缪筑防线。强化防汛能力建设,组建县级防汛抢险队伍26支931人,储备抽水机28台、大功率发电机1台、潜水泵8只、冲锋舟2艘、防汛照明灯600个、编织袋25000个、麻袋3000个、防汛专用雨衣300套、救生衣250件、铁锹100把、防汛专用对讲机20部。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配备了全封闭防化服10套、酸碱防护服50套、医用防护服套装10套、个人防护包10套、便携式水污染物检测设备等共544件应急物资,确保遇险时抢险人员和物资能够及时到位。
强预警,及时响应快处置。严格按照“1262”防汛工作机制要求,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信息速报等制度,充分利用信息报告或调度、舆情监测、“12345”举报受理热线、部门间信息共享等信息源,多渠道收集汛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及时会商研判隐患点和风险区、防汛薄弱环节等,密切关注天气动态和预警信息,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故,能在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发布信息、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把环境损害降到最低程度,坚决遏制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汛期全县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