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国资委黄宗信、黄继红、杜迁违被中纪委调查
原标题:宁夏区国资委原主任黄宗信等三人被开除党籍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对自治区第十一届党委委员、国资委原主任黄宗信,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长黄继红,平罗县县委书记杜迁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黄宗信、黄继红、杜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接受礼品、礼金,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同意,报中央纪委审议,并经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黄宗信开除党籍处分;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黄继红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由石嘴山市委给予杜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依法罢免其三级人大代表职务;收缴黄宗信、黄继红、杜迁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
黄宗信个人资料:
黄宗信,1956年12月出生于宁夏中卫县,1982年毕业于宁夏大学,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委员,
曾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正厅级)等职务。
2014年8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其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4年11月,给予其双开处分。
黄宗信违纪调查
2014年8月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公告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资委原主任黄宗信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立案侦查黄宗信
2014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黄宗信(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2]
黄宗信被双开处分
2014年1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对自治区第十一届党委委员、国资委原主任黄宗信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黄宗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接受礼品、礼金,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同意,报中央纪委审议,并经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黄宗信开除党籍处分,并依法罢免其三级人大代表职务;收缴黄宗信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