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昌市人大副主任王金建被中纪委调查
原标题:湖北省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金建被开除党籍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监委对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金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王金建个人资料:
王金建,男, 1957年10月生,汉族,宜昌市夷陵区人,1980年8月参加工作,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曾任湖北省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1978年09月—1980年07月 宜昌地区财贸学校学习;
1980年08月—1982年11月 宜昌县鸦鹊岭镇粮管所工作;
1982年11月—1984年04月 宜昌县土门粮管所副主任;
1984年04月—1985年11月 宜昌县鸦鹊岭区副区长,1985.01兼任镇党委书记;
1985年11月—1990年10月 宜昌县鸦鹊岭区(镇)区(镇)长;
1990年10月—1997年09月 宜昌县鸦鹊岭镇党委书记(1995.01明确副县级),(其间:1988.09—1991.12武汉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在职大专班学习);
1997年09月—2001年06月 宜昌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其间:1998.11—2000.10中国社会科学院技术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1年06月—2001年12月 宜昌市商业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2001年12月—2004年10月 宜昌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04年10月—2006年11月 宜昌市经济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06年11月—2007年03月 宜昌市经济委员会党组成员、主任;
2007年03月—2013年03月 宜昌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3年03月—2014年01月 宜昌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副主任;
2014年01月—2015年04月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宜昌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5年04月—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金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带走调查:
2022年11月25日,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监委对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金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王金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金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经查,王金建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贷款审批、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