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张贵林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经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张贵林(正局级)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张贵林个人资料:
张贵林,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广西兴安人,198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农业机械设计制造专业研究生毕业,工学硕士,在职研究生(中国科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管理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张贵林工作履历:
历任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院团委副书记,广西兴安县副县长,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科技经营管理处副处长兼北京海丰技术公司总经理,农业部农机化司外经项目办公室副主任,北京二轻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市十四届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委员。
2014.10 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代区长
2015.02 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2016.03 北京市门头沟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
2016.04 北京市门头沟区委书记
2018.03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2022.01 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十二届北京市委委员,中共十九大代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8年12月终止)
张贵林被查时间:
2023年6月25日,张贵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张贵林政治意识薄弱,私藏、阅览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搞权色、钱色交易;干预和插手政府采购项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张贵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贵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